公共管道渗水酿损失 “两官三师”调解破僵局

  中新网安徽新闻10月20日电 (操应伟)近日,合肥经开区某小区的一位业主有件烦心事:一楼住户家中突然出现渗水,二楼业主主动配合检修,对自家卫生间等区域进行开挖,可一番细致检修后却发现漏水源头并非自家管道,而是外墙的公共管道破损所致。

  “白白花了两万的拆除修复费,这损失该找谁要?”二楼业主的困惑很快变成了更大的难题――就在她与原物业协商赔偿期间,小区完成了物业公司更换。新接手的物业负责人得知情况后,以属于前任物业遗留问题为由拒绝介入,一楼业主的渗水损失、二楼业主的误修费用,两笔账都陷入了无人认领的僵局。

  多方力量共赴调解桌

  眼看协商陷入死胡同,芙蓉社区服务中心迅速启动“两官三师”多元调解机制,邀请明珠法庭法官、芙蓉派出所警官、律师、中心物业办工作人员与翡翠湖社区工作人员组成专项调解小组,在社区调解室搭建起沟通平台。

  调解现场,物业负责人认为该事件发生在新物业进场之前,不应由自己负责。针对这一说法,调解法官援引法律条文回应: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949条规定,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,原物业公司未处理完毕的维修责任,新物业在承接设施时应同步衔接。且公共管道属于业主共有设施,物业负有法定维护义务,不能因交接而免责。”

  情理法交融破僵局

  法律层面的清晰阐释让物业负责人的态度有所松动,警官与社区工作人员随即从基层治理角度展开沟通。“小区刚换物业,正是建立信任的关键期。”社区民警李警官结合多年基层经验说,“如果任由业主带着怨气生活,后续物业服务也难开展,不如借此机会展现担当。”

  物业办与社区工作人员也随机表示,二楼的误修损失是出于善意止损,一楼业主更是无过错受损。物业承担部分费用,既是履行法定责任,也是维护小区和谐的务实之举。经过两小时的情理法疏导,物业负责人最终松口,现场承诺愿意回去重新核验现场损失,向业主进行合理赔偿。

  基层治理的“组合拳”效应

  这场纠纷的化解,正是“两官三师”机制效能的生动体现――法官、律师筑牢法律底线,警官、社工搭建沟通桥梁,社区提供落地方案,多元力量形成治理合力。

  长期以来,芙蓉社区服务中心通过“两官三师”机制整合专业资源,将法律权威与人文关怀相结合,已成功化解物业纠纷、邻里矛盾等各类问题百余起。(完)

责任编辑:朱孔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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